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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壕镇“四步检查法”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日期:2023-04-17

一是查人的不安全行为。严查不佩戴防护用品、不按规章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等行为。二是查物的不安全状态。检查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检查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如机械强度不够,设备、设施是否带“病”运转等。三是查环境的不稳定因素。检查是否有照度不足、作业场所狭窄、通风不良、场地杂乱、地面湿滑等不安全因素;检查恶劣天气下应对措施是否得当。四是查管理的不履职行为。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人员定职责,有无未发放“两单两卡”、未带头开展“日周月”安全排查等行为。石壕镇利用“四步检查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86次,检查隐患34条,行政处罚1120元,规范15家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石壕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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