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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73841M/2023-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三角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综合办事机构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信息报送、日常事务和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政协、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电商服务、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承担人口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地区整治、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救灾抢险、公共应急事件等方面的处置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事业单位

本单位下属7个事业单位,其职能职责分别是: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四老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承担场镇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场镇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7.旅游服务中心。负责旅游行业和景区的各项创建与考评,承担旅游市场的宣传营销、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协助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组织承办系列旅游活动、旅游产业扶贫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39)文件精神,本单位内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88.96万元,支出总计4588.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2.18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23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0.64万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5.4万元,占9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03万元,占2.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4.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88.9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822.18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42.99万元,占53.24%;项目支出2145.97万元,占46.7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88.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22.18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0.64万元,下降97.9%。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6万元,降低16.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4.5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2.18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1.46万元,降低9.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预算减少。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5.41万元,占21.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6万元,降低2.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预算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48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3.29万元,占1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34万元,增长55.7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相关项目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83.65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95万元,增长68.9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448.86万元,占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2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相关项目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265.58万元,占5.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相关项目减少。

(7)农林水支出1700.15万元,占37.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0.54万元,减少31.4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124.71万元,占2.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6万元,降低21.84%,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68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8万元,增长77.37%,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相关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48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工资相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4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各项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运转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88万元,下降64.9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本年支出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2万元,下降70.1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支出相应的随之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94万元,下降57.6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保险费、油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接待费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联系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54批次11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比2021年度减少1.25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0.34万元,降低29.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3.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8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1项,涉及资金2056.9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11000022P000068

自评总分:

98.206

项目主管部门:

411-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秦艳

联系电话:

1829034260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0,504,224.53

52,237,753.45

45,924,457.52

其中:财政拨款

50,504,224.53

52,237,753.45

45,924,457.52

88

10.00

8.8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持全街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镇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持全街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80

80

0

100

20

20

"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率

%

0

0

0

100

15

15

税收增长率

%

5

5

0

100

15

15

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持全街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

80

80

0

100

20

20

资金支付及时率

%

90

89.8

0.22

97.8

30

29.34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永安村农村公路建设(结转)

项目编码:

50011022T000002332804

自评总分:

98.89

项目主管部门:

411-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秦艳

联系电话:

1829034260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100

10

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居住出行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居住出行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修建公路

公里

5.5

5.5

0

100

20

20

资金支付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定性

有效改善

1

0

100

20

20

满意度

%

90

89

1.11

88.9

10

8.89

公路建设成本

万元

70

70

0

100

20

2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田小玉 023-48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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