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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2MB1A8361X9/2025-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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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2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綦委编〔2024〕50号文件要求,綦江区通惠街道设置行政单位1个,其中设正科级内设机构5个,设置事业单位5个: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指挥调度相关工作。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统筹协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法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城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村容村貌、农房审批、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设、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等工作。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承担民政、生育服务、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以及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平安法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承担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6)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平台建设;承担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卫生健康、爱国卫生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以及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定、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8)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产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牧兽医、动物疫病的防疫和监测、动物疫情调查、动物强制免疫、动物产品检疫、植保植检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惠农资金补贴等事务性工作。

(9)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事务性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承担志愿服务组织的宣传发动、人员招募、网络注册、专业培训、孵化培育、项目承接等工作;承担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

(10)商圈服务中心。负责商圈内的日常服务工作;承担商圈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承担业务范围内各类公共投诉、矛盾纠纷处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垃圾分类、园林绿化、商业活动、各类占道、户外广告、灯饰设置等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商圈内企业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綦委编〔2024〕50号文件要求,綦江区通惠街道设置行政单位1个,设正科级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设置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商圈服务中心。以上5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事业单位较上年减少2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379.33万元,支出总计6,636.33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59万元,增长18.19%,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9.86万元,增长22.52%,主要原因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建设工程项目按进度兑付工程款,收入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37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59万元,增长18.19%,主要原因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建设工程项目按进度兑付工程款,收入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9.3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6.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63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9.86万元,增长22.52%,主要原因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建设工程项目按进度兑付工程款,收入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其中:基本支出2517.26万元,占37.93%;项目支出4119.07万元,占62.0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收支持平,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79.3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36.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59万元,增长18.19%,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9.86万元,增长22.52%,主要原因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建设工程项目按进度兑付工程款,收入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49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建设工程项目按进度兑付工程款,收入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3.13万元,增长28.36%。主要原因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对我街道安排专项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99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9.29万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是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建设工程项目按进度兑付工程款,收入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0.13万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对我街道安排专项收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收支持平,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7.66万元,占2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11万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是一是调资调标,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网格力量整合经济补偿资金、非公党建专项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劳务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平安及法治建设奖补资金增加10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34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5万元,增长47.12%,主要原因是增加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配套经费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1.50万元,占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68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二是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职工安置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115.25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医疗保险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21.30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补助资金及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1428.16万元,占2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77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场镇清扫保洁费调减预算。

(8)农林水支出1513.41万元,占24.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6.75万元,增长47.4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4年村居误工补贴调标补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及2024年街镇经济发展激励奖补等项目经费;二是产业发展中心补发各项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128.30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结转经费和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954.42万元,占14.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3.21万元,增长627.42%,主要原因是登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登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通惠老乡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按进度支付工程款项。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92万元,占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9万元,增长236.00%,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97万元,增长23.89%,主要原因是一是调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建设工程项目按进度兑付工程款,支出增加。三是因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保和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2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俭,节能减耗,压缩各项开支,降低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10万元,增长196.04%,主要原因是增加柏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等收入。本年支出21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10万元,增长196.04%,主要原因是增加柏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等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4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二是2024年文明城区创建,乡村建设,公路建设,安全检查等工作任务较重,须工作人员经常下村检查和调研,所以今年公务用车油耗量大,经费支出实际较上年增长0.17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递、因公出行、下村检查、环卫清洗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24年文明城区创建,乡村建设,公路建设,安全检查等工作任务较重,须工作人员经常下村检查和调研,所以今年公务用车油耗量大,经费支出实际较上年增长0.17万元。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39.8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严格按预算执行发生0.77万元,导致与上年相比变动较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会议费,较上年略有增长;二是机构改革,社区中心并入商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便民服务中心,系统只提取到商圈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数据,由此导致与上年数相比变动较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13.4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开支,培训费较上年减少3.2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3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机关缩减不必要开支,运转经费减少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636.33万元。

部门整体项目自评表见附件《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7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下达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老旧小区改造)通惠街道登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89.6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发现该项目对登瀛社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管网运维服务中心约7161.15平方米,室外水电气管网约650米,道路及绿化等附属设施约4282.89平方米,为社区居民打造了更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项目合同审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882728。

40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_决算公开说明(部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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