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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A8361X9/2026-00010
  • [ 发文字号 ]
  • 通惠街办发〔20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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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通惠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大队):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通惠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7日

通惠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的通知》(綦江府办〔2025〕34号)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赋权清单和法定权限开展检查,不缺位、不越权,确保检查事项于法有据、程序规范。

(二)同类对象同标准。对同一行业、同一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适用统一的检查内容和裁量基准,不因地域、规模等因素差别对待。

(三)管住风险与减少干扰并重。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主体降低抽查频次,对高风险主体实施精准监管,既管住突出问题,又减轻企业负担。

(四)检查即服务。将合规指导融入检查全过程,帮助市场主体提前发现和纠正问题,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五)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主动对接市场监管、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能联合的检查不单独开展,能合并的事项不分头进行,切实降低重复检查率。

二、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检查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方式,严格按规定的比例与规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问题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的集中式执法检查。

3.重点检查。对高风险领域、重点监管对象等开展的定向式、靶向式检查。

4.投诉举报核查:对收到的各类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启动核查程序,核实情况并作出处理。

5.其他法定检查方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合法合规的检查形式。

(二)检查频次:

1.依据检查对象的行业属性、风险等级及信用状况等,科学设定差异化的抽查比例与频次。对于风险较低、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与频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市场主体,则应相应加大抽查比例与频次。

2.防止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重复检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多次检查的,应做好统筹协调或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规范

(一)前期准备与亮证执法。检查前须系统掌握相关法规、事项清单及标准规范,进入现场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二)现场检查与证据固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实地检查,详实记载检查情况,规范采集证据材料,善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执法。

(三)分类处置与结果公示。根据问题性质和轻重程度依法办理。轻微问题以责令改正、行政指导等方式督促规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非本部门管辖事项及时移交。检查结果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限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

(四)归档统计与成效分析。检查终结后及时整理案卷并归档。定期汇总检查计划落实、问题类型、处置结果等数据,分析评估执法检查实际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全体执法人员应深刻认识规范检查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对照计划逐项落实,确保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有据可查。

(二)规范程序,树好形象。严格按法定流程操作,言行举止得体,做到依法、理性、平和,主动将执法过程置于监督之下。

(三)学训结合,提升本领。定期组织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培训,着力增强依法检查、精准发现隐患、科学处置风险的专业水平。

(四)严守底线,廉洁用权。严格执行廉政和执法各项规定,严禁滥用检查权限、干扰企业正常运营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灵活调整,及时响应。因法规修订、上级新要求或监管形势变化确需调整计划的,按程序报批后执行。遇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置。

附件:通惠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附件

通惠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领域

检查事项(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周期内任务数量(至少)

年任务
总计

责任单位

负责人

执法

队员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方式

是否随机抽查

管理对象基数

检查比例

备注

巡查检查
(人次)

巡查检查
(人次)

1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委托执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每月

8

96

平安法治办公室

刘梦

相关科室执法队员

不特定管理对象

1.接举报后检查;2.主动巡查;3.随机检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6.其他方式。

1.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2.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1.针对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双随机抽查按照一般企业不低于5%,重点领域企业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开展人数需2人及以上

2

消防救援领域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

每月

4

48

李貌

3

应急管理领域

2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每季度

8

32

4

经济信息领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每季度

4

16

经济发展办公室

陈钦

相关科室执法队员

5

交通运输领域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每季度

4

16

何川

相关科室执法队员

6

生态环境领域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每季度

4

16

7

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

5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每季度

4

16

8

城市管理领域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每月

4

48

城管执法大队

秦松

大队执法人员

9

林业管理领域

3

《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

1-10月

2

20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霍科农

相关科室执法队员

10

农业农村领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每季度

8

32

11

水利管理领域

8

《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

每月

2

24

12

文化旅游领域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每月

2

24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吴清梅

相关科室执法队员

合计

113



54

388


关于印发《通惠街道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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