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惠街道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政策解答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且年满100周岁的居民。
二、补助标准
依据《綦江区民政局綦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的通知》(綦民〔2011〕108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满100周岁的前一个月。
2.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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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材料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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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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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居民户口簿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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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身份证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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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银行卡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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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寸彩照(2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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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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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批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核查百岁老人是否健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及2寸彩照上报区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1.资金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涉及申请、审核批准延后的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补发。
2.动态管理。对象死亡或户籍迁出綦江区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附件2)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的次月起停发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3.档案管理。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包括申请和审核批准材料。
五、办理部门
通惠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板块。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时间
请填写本街镇办理时间,注明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地点
通惠街道办事处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九、咨询电话
023-48882750。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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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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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职业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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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自理能力  | 
 身体健康状况  | 
 现由谁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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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子女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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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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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来源和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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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主要成员  | 
 与老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文化  | 
 职业  | 
 联系电话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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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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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时间:  | ||||||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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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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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职业  | 
 家庭住址  | 
 街(镇) 村(居) 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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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养补助费发放时间  | 
 子女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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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止发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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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意见  | 
 签字(盖章)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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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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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