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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070P/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文龙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24〕4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职能职责
负责商圈内的日常服务工作;承担商圈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承担业务范围内各类公共投诉、矛盾纠纷处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商圈及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商业活动、各类占道、户外广告、灯饰设置等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商圈内企业进行管理;承担协调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8.1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8.68綦江区鑫洪电脑经营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调整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58.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8.68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由原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调整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1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58.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8.68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由原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调整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58.18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8.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8.68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由原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调整导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8.68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由原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调整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3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基本工资、基础绩效、超额绩效等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8.68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由原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调整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3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基本工资、基础绩效、超额绩效等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补缴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预算追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79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调增医疗保险预算追加。
(3)城乡社区支出296.90万元,占8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调增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预算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07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调增住房公积金预算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0.52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追加基本工资、基础绩效、超额绩效、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二是补缴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8.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8.16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区创建、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多项突发任务导致用车需求量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指标调剂,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25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区创建、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多项突发任务导致用车需求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6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车辆的维修维护、油费、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指标调剂,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25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区创建、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多项突发任务导致用车需求量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了工作推进增加业务培训会的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了更好开展工作增加业务培训。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下属事业单位,与机关合署办公未发生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一)单位自评情况
无。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329
401008-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商圈服务中心_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及报表(部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