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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070P/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文龙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24〕4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职能职责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指挥调度相关工作。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统筹协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法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 ,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卫、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设等工作。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承担民政、生育服务、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以及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平安法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承担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二)机构设置
綦江区文龙街道设置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商圈服务中心。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平台建设;承担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卫生健康、爱国卫生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以及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定、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3、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产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城镇建设、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农房审批、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等交通运输领域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 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乡村振兴、畜牧兽医、动物疫病的防疫和监测、动物疫情调查、动物强制免疫、动物产品检疫、植保植检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惠农资金补贴等事务性工作。
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事务性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承担志愿服务组织的宣传发动、人员招募、网络注册、专业培训、孵化培育、项目承接等工作;承担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
5、商圈服务中心。负责商圈内的日常服务工作;承担商圈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承担业务范围内各类公共投诉、矛盾纠纷处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商圈及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商业活动、各类占道、户外广告、灯饰设置等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商圈内企业进行管理;承担协调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664.4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98.54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网格员整合补助、智慧“环卫一体化”新增面积保洁经费等项目支出经费增加1898.54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333.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9.14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网格员整合补助、智慧“环卫一体化”新增面积保洁经费等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3.5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0.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664.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98.54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网格员整合补助、智慧“环卫一体化”新增面积保洁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63.37万元,占30.7%;项目支出6001.05万元,占69.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664.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98.54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网格员整合补助、智慧“环卫一体化”新增面积保洁经费等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3.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64.40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网格员整合补助、智慧“环卫一体化”新增面积保洁经费等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6.09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追加一般公共服务项目495.44万元、农林水项目689.14万元、住房保障项目997.43万元等项目的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0.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4.4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93.81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网格员整合补助、智慧“环卫一体化”新增面积保洁经费等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6.92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追加一般公共服务项目495.44万元、农林水项目689.14万元、住房保障项目997.43万元等项目的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5.54万元,占2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5.44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追加网格力量整合相关预算指标、统计局调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99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2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一是指标二次分配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上级补助5万元、指标调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活力运动5人制3号足球场40万元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万元;二是年中文龙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因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21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91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一是追加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二是追加死亡抚恤及丧葬费24.88万元、三是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职工安置专项补助28.56万元等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118.07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调增医疗保险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52.08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单体楼栋、无主化粪池清掏及井盖维修维护更换经费23.89万元、生态补偿防治项目15万元、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12万元等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2064.53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77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调增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预算追加。
(7)农林水支出2292.22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01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调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万元、2024年街镇经济发展激励奖补399.60万元等项目。
(8)交通运输支出88.11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公路养护18.04万元,2024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预验收批次70.06万元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1128.25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8.55万元,增长769.9%,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12.08万元、大石支路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368.18万元等项目。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4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应急局调剂地质灾害补助16.5万元、调剂洪涝灾害补助17万元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3.3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186.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12.94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追加基本工资、基础绩效、超额绩效、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二是增加死亡抚恤及丧葬费24.8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476.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43万元,增长4.7%,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9.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增加。本年支出39.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4.58万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购买时间较早,车况较差,运行维护及耗油费用较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调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4.77万元,增长19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购买时间较早,车况较差,运行维护及耗油费用较高。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8.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3万元,增长6.6%,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06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了工作推进增加了培训会的次数。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9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保障办公运行的各种办公费,水电气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0.5%,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挂机空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3213.9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加强了绩效评价与资金监管,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整体绩效评价表》《项目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329
40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_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及报表(部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