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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80280/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指挥调度相关工作。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统筹协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法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卫、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设等工作。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承担民政、生育服务、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以及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平安法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承担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24〕49号)文件设正科级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506.56万元,支出总计2506.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3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 2号文件调整预算追加,根据綦江财发〔2024〕13号(綦江财发〔2023〕1号)文件结转2023年剩余指标和部门调剂各类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50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3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2号文件调整预算追加,根据綦江财发〔2024〕13号(綦江财发〔2023〕1号)文件结转2023年剩余指标和部门调剂各类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0.07万元,占98.5%;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49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50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3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2号文件调整预算追加,根据綦江财发〔2024〕13号(綦江财发〔2023〕1号)文件结转2023年剩余指标和部门调剂各类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64.39万元,占34.5%;项目支出1642.17万元,占65.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6.5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6.3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2号文件调整预算追加,根据綦江财发〔2024〕13号(綦江财发〔2023〕1号)文件结转2023年剩余指标和部门调剂各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02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2号文件调整预算追加,根据綦江财发〔2024〕13号(綦江财发〔2023〕1号)文件结转2023年剩余指标和部门调剂各类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2.96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来源于以前年度结转和部门项目调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49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22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91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2号文件调整预算追加,根据綦江财发〔2024〕13号(綦江财发〔2023〕1号)文件结转2023年剩余指标和部门调剂各类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25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48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27号文件追加2022年度年终考核指标14.6万元,綦江财发〔2024〕69号关于追加(减)网格力量整合相关预算1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1号(渝财教〔2023〕164号)文件调剂部门项目-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发补助资金5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3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1号文件调减综合目标考核奖励。

(4)卫生健康支出69.8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5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13号(綦江财发〔2023〕1号)文件收到结转的2023年剩余指标。

(5)节能环保支出15.47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10号(渝财公〔2020〕79号)文件收到部门调剂节能减排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141.56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6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3〕1号(渝财建〔2022〕260号)文件收到部门调剂项目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7)农林水支出931.59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76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3〕1号(渝财农〔2022〕128号)文件收到存量指标。

(8)交通运输支出15.1万元,占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部门调剂了项目资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部门调剂了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279.7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77万元,增长428.4%,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1号(渝财建〔2023〕252号)文件收到区住建委调剂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资金,根据綦江财发〔2024〕1号(渝财建〔2023〕250号)文件收到区住建委调剂的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部门调剂了项目资金。

(12)其他支出63.3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增加63.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綦江财发〔2024〕53号(渝财农〔2024〕4号)文件收到指标调剂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项目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46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4〕27号文件下达2022年度年终考核指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所用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2万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綦江财发〔2024〕53号(渝财农〔2024〕4号)文件收到部门调剂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项目专项资金。本年支出11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2万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綦江财发〔2024〕53号(渝财农〔2024〕4号)文件收到部门调剂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项目专项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5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公车车龄基本大于10年,部件老化产生的公车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车的维修维护费、油费、过路费、洗车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公车车龄基本大于10年,部件老化产生的公车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年底据实结算公务接待费,内部指标调剂0.0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立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4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0.1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网格员、森林防火员和村居财务的培训增加导致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日常运行的水费、电费、办公费、维修维护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松材线虫的除治服务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整体和7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893.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88527


附件:40300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度公开报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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