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27094780280/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新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本单位核定编制总数10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其中管理岗位人员3人(七级岗位2人、八级岗位1人、九级岗位0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5人(取得相应高级职称1人、现聘高级岗位1人,取得相应中级职称3人、现聘中级岗位3人,取得相应初级职称0人、现聘初级岗位1人);工勤技能人员2人(现聘技师岗位高级工岗位<工勤3级>2人)。

(2)单位构成

本单位于2020年1月、10月经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綦委编发〔2020〕3号),为新盛街道办事处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0.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0.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8.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1万元,农林水支出18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0.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42万元,比2023年增加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42万元,比2023年增加10.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与2023年持平。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韩文娟联系方式:023-612885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