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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492N/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中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党员、大学生村官、本土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等工作。

3.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工作。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工作。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农村居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商税收、村级财务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以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造林、护林、绿化、经济林开发等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各项规划,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志愿者服务活动、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教育、老龄事业发展及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场镇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场镇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拟订并指导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基础研究;负责组织协调引进资源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承担重大(重点)项目的储备、推介、策划、包装落户等工作;协助产业扶贫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813.31万元,支出总计2,813.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98万元、 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我镇专项收入安排增加以及2020年疫情防控、6.22洪灾救灾及恢复重建、成立专职消防队、龙山村加油站土地出让返还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兽医站及村建所人员合并,经费下沉,相关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9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17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我镇专项收入安排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0.5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22.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9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5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防控、6.22洪灾救灾及恢复重建、成立专职消防队、龙山村加油站土地出让返还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兽医站及村建所人员合并,经费下沉,相关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319.77万元,占47.2%;项目支出1,475.62万元,占5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万元,增长70.7%,主要原是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项目尚未完成,经费结转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3.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98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我镇专项收入安排增加以及2020年疫情防控、6.22洪灾救灾及恢复重建、成立专职消防队、龙山村加油站土地出让返还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兽医站及村建所人员合并,经费下沉,相关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20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我镇专项收入安排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7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转移性支付收入安排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3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60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疫情防控;二是6.22洪灾救灾及恢复重建;三是10月成立专职消防队;四是20195月机构改革,兽医站及村建所人员合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7 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在实际支出中精简项目支出,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项目尚未完成,经费结转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9.18万元,占37%,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国防支出2.7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非必要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93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7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1.40万元,占30.2%,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82.24万元,占3.1%,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159.57万元,占6.1%,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7)农林水支出427.59万元,占16.3%,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68.77万元,占2.6%,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0万元,占2.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95 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合并。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综合目标考核等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4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9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兽医站及村建所人员合并,公用经费增多;二是成立专职消防队。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5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97万元,增长35194%,主要原因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二是新冠肺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本年支出17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二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及村(社区)干部防疫临时性补贴等抗疫相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6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87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成立专职消防队,购置一辆公务消防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8.21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队消防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9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消防车购置尚未全部完成,只预先支付定金,尾款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2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新建中峰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请示(綦江消文〔202010号)文件精神,同意我镇新建1支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参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配备消防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扶贫走访、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3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减少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新建1支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一辆消防用车,相应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7.26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4.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1万元,下降3.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27批次2,500人,未发生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03元,车均购置费8.21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整,原隶属于区农委畜牧水产站及区建委村建所的部分人员划转到我单位,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成立专职消防队,相应公务车运行费及消防队运行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6.22洪灾及扶贫等影响,导致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培训,减少非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508.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全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96元,军人抚恤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率达到10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支出总量

2813.31

自评总分(分)

100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信访事件及时处理率

20

%

95

95

20

人居环境整洁度提升率

20

%

5

5

20

辖区内服务对象满意度

20

%

90

90

20

资金支付及时率

20

%

90

90

20

公务接待支出增长率

20

%

0

0

20

其他说明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

及电话

郑和平

023-4846976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5.91

175.91

100

100

其中:区级补助

175.91

175.91

100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能职责,切实保障全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使他们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全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96元,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资金支付及时率

%

40

95

95

40

40

低保对象救助

人次

40

9348

9348

40

40

低保对象满意度

%

20

95

95

20

2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6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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