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224503990121/2023-00069 [ 发文字号 ] 篆塘府发〔2023〕7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篆塘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篆塘镇加强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篆塘镇加强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我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持续营造全镇安全稳定环境。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

                                                       2023125

(此件公开发布)



篆塘镇加强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

防范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冬季取暖高峰期,使用煤炭、木炭等明火或电暖器取暖的居民增多,部分居民安全常识缺乏,操作不当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近期全国火灾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亡人事件频发多发,为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我居民冬季取暖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意识,防范火灾事故一氧化碳中毒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区文件精神,深入分析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责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推进辖区预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特别是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到检查到户,宣传到户,指导到户,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

(二)制定预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村(社区)、建筑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卫生院做好相关教育和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燃煤取暖设备,同时做好全镇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结合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开展预防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做好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工作。(责任单位:篆塘派出所、各村居)

(四)指导和督查养老机构、敬老院等所属单位深入开展预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镇民政办)

(五)负责建设工地项目的工棚、民工宿舍的预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一旦发现存在违规用煤、用气,用电不符合规定等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并责令其整改。(责任单位:镇建环办、镇经发办)

(六)负责做好预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后相关司法解释、调解工作,确保不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相关群体事件。(责任单位:镇平安办、篆塘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各村居、责任办站所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作部署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普及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常识,提高预防意识,发放明白卡,通过进社区、进院坝、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宣传工作入村到户,帮助群众提高安全预防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

(三)迅速行动,全面彻底排查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风险隐患。各村居、责任办站所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广泛动员全面发动,迅速开展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督查整改,对号销号,确保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