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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2-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24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重庆市綦江区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产业发展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綦委编〔201993号)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产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

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全区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性文件和实施意见,供区委、区政府决策。

2.配合主管部门落实产业发展规划;承担重要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产业项目的协调、跟踪、建设的具体事务。

3.参与产业基地规划、高新区建设推进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协调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根据职责权限,拟订项目建设、投资、价格、能源等领域信用建设相关制度和标准。

5.负责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拟订激励政策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完善奖励机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6.负责协调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产业发展中心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效能科、民营经济科、信用建设科、招商服务科四个职能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08.39万元,支出总计608.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29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9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15万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1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2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0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55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其中:基本支出325.44万元,占53.5%;项目支出282.95万元,占46.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收入全部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8.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7.29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15万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79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55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79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收入全部实现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79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40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00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第二全民健身中心中央资金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18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0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2.68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15.74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公用经费6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4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会务费、培训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6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台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147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化营商环境会务活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人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单位只发生弥补运转的运转性办公经费项目12.95万元和中央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70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不涉及重点专项绩效评价项目和一般性项目,未实施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只开展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从整体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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