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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222/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贯彻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9、负责林业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镇(街道)林业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群政工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预防安全科,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林业执法支队、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事业单位4个(綦江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綦江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綦江区国有林场、綦江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因林业执法支队是新成立单位在2020年度没有单独预算和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7,268.79万元,支出总计37,268.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09.6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5,522.13万元,占增长56.29%,年末结转增加3,199.93万元,占增长32.62%。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0,49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1.51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0.7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6,778.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796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09.66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76.59万元,占16%;项目支出15,090.11万元,占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30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9.93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任务较去年增加了2万亩,建设周期未完,还没验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268.7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09.6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森林培育、自然保护区等管理的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9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1.5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96.70万元,增长44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预算市级及中央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778.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6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09.66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0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9.93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任务较去年增加了2万亩,建设周期未完,还没验收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6.2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3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35.1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2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8,386.33万元,占4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45.33万元,增长20354.5%,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等中央项目是年中追加。

(4)城乡社区支出45.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年中追加。

(5)农林水支出8,822.73万元,占4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26.75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森林培育、林林资源管理等项目周期未到,还未验收付款。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7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已按预算实现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18.5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21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和减少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1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3万元,下降4.5%,主要原是减少了办公费及"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2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2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4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及区内街镇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年支出数减少5.73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7.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及市级项目的检查、验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88批次1,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1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2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和节能化办公。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减少了大型会议。培训费支出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的外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主要用于采购退耕还林、森林培育、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的规划、设计、验收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的项目均进行绩效管理,目标设置时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要达到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是否依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本单位对生态恢复保护资金和林业改革资金等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很好。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3,137.28万元;分别为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枯死树除治、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森林管护购买社会化服务。对照年度绩效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评价,以上5个项目的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全年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3次,在两个以上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街镇、国有林场、管理所进行巡回宣传次。2、16名防火队员对森林防火围进行应急演练、值班值守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整体平稳可控。3、对各街镇层层落实责任,街镇与村、村与村、社与农户层层完成责任书签订,将防火意识深入基层。4、社会公众满意度≥7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两个街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效果明显。二是对辖区森林防火单位进行督查达2次,防火工作深入人心。三是对森林防火单位进行培训2次,防火人员能熟练使用器具。四对防火责任书签订率超过80%以上,防火责任落实在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业防火人员不足,二是防火工具有待更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充实专业队伍建设,二是根据防火工具的新旧程度逐步更替。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区级)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联系人
     及电话

杨梅1398310413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100

10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全年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3次,在两个以上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街镇、国有林场、管理所进行巡回宣传次。2、10名防火队员对森林防火围进行应急演练、值班值守”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整体平稳可控。3、对各街镇层层落实责任,街镇与村、村与村、社与农户层层完成责任书签订,将防火意识深入基层。4、社会公众满意度≥70%。

1、全年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3次,在两个以上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街镇、国有林场、管理所进行巡回宣传次。2、10名防火队员对森林防火围进行应急演练、值班值守”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整体平稳可控。3、对各街镇层层落实责任,街镇与村、村与村、社与农户层层完成责任书签订,将防火意识深入基层。4、社会公众满意度≥7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

20%

3

4

20%

20

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

10%

≥2

2

10%

10

专职森林防火人员

10%

10

10

10%

10

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10%

≥5000

6000

10%

10

对辖区森林防火单位进行督查

10%

≥2

2

10%

10

防火责任书签订率

%

10%

≥80%

≥80%

10%

10

对森林防火单位进行培训

10%

≥1

2

10%

10

森林防火防治群众满意度(%)

%

10%

≥70%

≥7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689。

区林业局2020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样(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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