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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20093121315/2025-0010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4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綦江区民政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区社团、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的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法规政策;负责婚姻登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婚俗改革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困境儿童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慈善事业相关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福利彩票站点建设;指导、监督本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綦江区民政局(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在财务工作中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全局共内设7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611.80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5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经费拨款增加,本年收较上年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9,611.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85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经费拨款增加,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11.80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9,611.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5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经费支出增加,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83.80万元,占2.0%;项目支出29,028.00万元,占9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611.80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0.5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经费拨款增加,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95.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19.22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本年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经费拨款增加,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1.30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例如: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等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58号)1175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94号)200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第二批)预算(渝财社〔2024〕110号)110.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相关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50号)303.1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95.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18.8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本年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经费支出增加,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1.30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例如: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等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58号)1175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94号)200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第二批)预算(渝财社〔2024〕110号)110.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相关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50号)303.1万元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8,736.82万元,占9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2.7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例如: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等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58号)1175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94号)200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相关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渝财社〔2024〕50号)303.1万元等。

2)卫生健康支出24.5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8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本年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等,实际缴纳费用较年初预算少。

3住房保障支出33.6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26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减少,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07.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52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低保、救助、养老、殡葬等工作力度,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16.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1.62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服务设施经费拨款增加,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本年支出816.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1.62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服务设施经费支出增加,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救助低保工作检查、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4.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各级领导来宾来访、调研我局各项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8.5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会议,会议费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90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机构改革,村居干部培训职能划转社工部,培训费较上年减少。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52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低保、救助、养老、殡葬等工作力度,办公成本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3.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 %。主要用于采购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6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3项,涉及资金2,9027.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9908。

207001-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207001-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决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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