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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5-0010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4
重庆市綦江区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救助管理站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綦江区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护送返乡和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工作;负责为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关爱、教育矫治、保护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綦江区救助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0.90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以前年度考核等,本年收支较上年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90.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以前年度考核等,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90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以前年度考核等,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7.33万元,占87.7%;项目支出23.57万元,占12.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0.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以前年度考核等,本年收支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以前年度考核等,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3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流浪乞讨救助专项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7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以前年度考核等,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3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流浪乞讨救助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0万元,占9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5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流浪乞讨救助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8.01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本年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等,实际缴纳费用较年初预算少。
(3)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26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以前年度考核等,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28.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95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持续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开展力度,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9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外地流浪乞讨护送回綦次数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二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要用于用于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街面巡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0.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及各区县救助人员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外地流浪乞讨护送回綦次数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6.4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5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持续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3.57万元。没有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9908。
207005-重庆市綦江区救助管理站2024年决算公开说明.docx
207003-重庆市綦江区救助管理站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