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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66P/2025-0000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审计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2
重庆市綦江区审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审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承担主管部门安排的投资类、行政及企事业类、专项调查类等审计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2. 承担审计信息数据工作。主要包括承担审计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为审计工作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持,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3. 为审计计划提供技术保障。主要包括为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审计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审计局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9.5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68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9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68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9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68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21.59万元,占88.85%;项目支出78万元,占11.15%;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收入与支出相匹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8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68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6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24年普调工资及职级职务晋升,追加人员经费导致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68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6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24年普调工资及职级职务晋升,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44万元,占7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6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导致办公费等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9万元,占1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1名人员转任调出,相关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1.74万元,占4.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1名人员转任调出,相关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1.22万元,占5.8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虽1名人员转任调出,相关支出减少,但因补发工资部分,相关支出实际上无增减。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收入与支出相匹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6.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4.15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是2024年普调工资及职级职务晋升,导致工资等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115.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5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项目增加,导致办公费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三公”经费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的住宿费、餐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预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培训费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78.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75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行业审计项目增加,差旅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三公”经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项目增加,导致办公费等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8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雒宋豪 023-4867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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