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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411J/2021-001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落实全区利安全生产发展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负责为辖区内应由区级监督的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执行主管部门安排的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未设置下属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69.23万元,支出总计269.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37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增加111.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9.2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128.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8.44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9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1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1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6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1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中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8.83万元,占92.6%;项目支出19.77万元,占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支付加快,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9.2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37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中基本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9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0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2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中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3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会计差错更正、年中追加安排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支付加快,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27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会计差错更正、年中追加安排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12.50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资金。

3)农林水支出200.46万元,占7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0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二是年中追加安排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10.37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幅变动,导致缴费基数上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2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增人增支、调标增资和增加的其他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3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2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以及增加的其他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9万元,下降34.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有所下降。2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水利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4万元,下降33.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1.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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