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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服务范围: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3.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4.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5.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7.99万元,支出总计117.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04.66万元、 增长 785.1%,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预算不完整,本年职工人数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6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预算不完整,本年职工人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9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7万元,增长857.4%,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预算不完整,本年职工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13.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本年指标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9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66万 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预算不完整,本年职工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6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预算不完整,本年职工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2.36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增加,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7万元,增长857.4%。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预算不完整,本年职工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6.55万 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增加,追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本年指标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62万元,占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6万 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增加,追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5.32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增加,追加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5.71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4万 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工资基数增加,社保等预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机关合署办公,无独立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车辆,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到我单位交流学习调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接受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机关合署办公,无单独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与机关合署办公,单位资产纳入机关进行管理,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度因我单位与机关合署办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及绩效自评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60152

  


附件下载:

2020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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