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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30

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田径、篮球、射击、射箭、游泳、跳水、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举重、散打等项目的规划发展,负责各重点项目运动员的选材、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2.负责每年参加市级以上计划内赛事各项目运动员的组建、训练及参赛工作,负责参加四年一次的重庆市运动会区级队伍(代表团)的筹备及参赛项目队伍的组建、训练和参赛工作。

3.负责指导重点项目布点校、传统项目校的训练工作。

4.负责向上级体育运动专业队和大中专院校输送运动员苗子。

5.负责教练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体校运动员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6.负责青少年体校财产管理工作。

7.协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8.负责各训练项目运动员的科研、医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为区文化旅游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宗旨为培养竞技体育运动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上述职能,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下设办公室、竞训部等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7.8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5.98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正常增加58.11万元、项目增加67.87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97.89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25.98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人员性正常增加58.11万元、项目增加6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8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97.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5.98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人员性正常增加58.11万元、项目增加6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1万元,占30.0%;项目支出418.28万元,占7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97.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98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正常增加58.11万元、项目增加67.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8.11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公用性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04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公用性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8.11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公用性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04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公用性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4.14万元,占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3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公用性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47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6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51.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31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人员性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7.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7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入3人增加公用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3.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8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等项目正常增加67.87万元。本年支出333.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8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等项目正常增加67.8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公务接待减少支出0.0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体育局调研綦江区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情况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公务接待减少支出0.08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6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8万元,增长6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重点工作安排会议次数较多增加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65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培训人次有所减少,培训费支出有所下降。本年度差旅费支出90.65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53.78万元,增长14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市级以上重大赛事较多,增加了差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418.2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度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已经实施的项目总体评价等级均为优秀或者良好,效果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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