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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2〕123号)文件规定,我院主要职责是:

1.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承担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责。中心卫生院是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中心,并承担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其规模、设备、床位、人员等配置应与其承担的任务相一致。

2.应当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3.应当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

4.应当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5.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1.职能科室(10个)党政办质管办(兼考核办)、内控办(兼运管办)、医务科、护理与院感科、药械科、人事科(兼科教科)、财务资产科、总务科、公共卫生管理科。

部分职能科室下设二级科室:党政办下设党群办、行政办;医务科下设应急办、医保科、病管理科;总务科下设信息科;公共卫生管理科下设健教办护理与院感科下设护理部、院感科。

2.临床科室(11个):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幼健康部)、全科医学科(全科医学部)、中医科(中医馆)、康复科、急诊科、麻醉科、心理科、口腔科五官科

部分临床科室下设二级科室:内科下设内儿科、血液净化科和特检科;外科下设碎石科;中医科下设中医内科、中医康复科和中医儿科;妇产科下设妇女保健科、孕产妇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

3.医技科室(3个):超声心电科、放射科、检验科。 

4.归口管理:医技科室和口腔科归入门诊部管理;心理科归入内科管理;中西药房归入药械科管理;收费室归入财务资产科管理。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383.71万元,支出总计3,383.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88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38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91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及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99万元,占32.2%;事业收入2,295.72万元,占67.8%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383.7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89.88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01.30万元,占85.7%;项目支出482.42万元,占14.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7.9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57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2.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5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4.97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含有基本公共卫生拨款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7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结转结余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4.97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含有基本公共卫生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6.18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4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821.81万元,占7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02万元,增长134.3%,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38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工资的正常调整,财政负担一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保险。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07.5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等工作顺利完成,达到年初工作计划,自评绩效目标完成度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752835


附件下载:

东溪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东溪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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