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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15F/2019-015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补充说明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2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又调剂了一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代为管理,并由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共同使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5万元,增长91.7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又调剂了一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代为管理,并由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共同使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5万元,增长91.7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又调剂了一辆公务用车到我单位代为管理,并由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共同使用。

公务接待费7.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市区及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信访维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3万元,下降19.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7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6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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