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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656815/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信访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群众工作、信访稳定工作政策理论研究,探索群众工作、信访稳定工作新方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3.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负责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调研群体类信访问题。

5.负责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重大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实施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

7.对各街镇、部门群众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组织年终考核。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有:

1.受理和办理网上信访事项。主要包括受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交转的网上投诉事项,向各街镇、区级相关单位交办、转送网上信访事项,推动网上信访代理和视频接访工作,为开展网上信访工作提供指导服务。负责区信访办公开电话的接听、受理办理工作。

2.承担信访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区信访办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街镇和部门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和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区群众接待中心(大厅)和区级领导公开定点接待场所有关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交办、转送工作,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信来访信息。

4.协助处理涉及政策性、群体性的信访问题,调查研究群众思想动态和群众工作情况,形成意见建议。

5.协助处理群体性集访和突发事件,参与群众到市进京上访的劝返和处置工作。

6.完成区信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群工系统、区长公开信箱(电话)各类信息的接收、交办、协调、答复等工作。负责对接我区阳光重庆广播热线节目上线工作。

2.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分析和通报。

3.负责宣传本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协助探索和推广新时期群众工作新机制,总结宣传本区信访稳定工作、群众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4.完成区信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綦江委办发〔201921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现有综合科、办信接访复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和重庆市綦江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编制8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2019年末实有行政人员8名,处级领导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信访督查员1名;科级3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即重庆市綦江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綦委编〔201913号,事业编制14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2019年年末实有事业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4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增加负责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等职能职责;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綦委编﹝2019﹞13号)文件精神,增加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86.82万元,支出总计686.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3万元、降低7.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8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3万元,降低7.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8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3万元,降低7.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3万元,降低395.03%,主要原因我单位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2.4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83万元,降低7.56%。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9.3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11万元,降低2.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2.4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83万元,降低7.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3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11万元,降低2.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29.43万元,降低395.03%,主要原因我单位行节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11万元,占85.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存在结转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21万元,占9.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15.71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21.34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6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85万元,降低141.73%,主要原因一是我办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均为0,无差异;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上年决算数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导致全年未列支。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6万元,降低36.83%,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4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29.4万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管理有关工作经费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18.66%,主要原因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期间社会稳定,召开协调会议次数增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1万元,下降97.79%,主要原因是采用视频系统培训信访业务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7万元。按照绩效评价的结果,我单位7个项目执行进度都达到了100%。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阳光綦江114政务热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集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政策、行政办事流程、政策执行结果等政务信息咨询、查询、记录反馈社情民意和转接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开咨询的政策不够深入和全面,二是部分热线受理事项办理质量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人员对政策的学习,充分了解,吃透政策,进一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是经一部做好热线管理工作,强化办理、反馈等职能,提高热线受理事项的办理质量。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

项目名称

阳光綦江114政务热线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

联系人
  
及电话  

刘丹,联系电话:1364056701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62

62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62

62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阳光綦江114政务热线是中国电信依托114号码百事通平台整合各类政务资源搭建的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加强查询、转接、解答、反馈、录音,信息管理平台对查无信息、热点难点信息、投诉和政务信息进行记录、流转、处理和归档,构建记录群众、阳光政务服务支撑人员和支撑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渠道。

加强查询、转接、解答、反馈、录音,信息管理平台对查无信息、热点难点信息、投诉和政务信息进行记录、流转、处理和归档,构建记录群众、阳光政务服务支撑人员和支撑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渠道。全年共接听群众热线2800余件,解决群众诉求2000余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政策、行政办事流程、政策执行结果等政务信息咨询、查询、记录反馈社情民意和转接服务。

30%

2000

2800

100%

30


平台对热点难点信息、投诉和政务信息进行记录、流转、处理和归档。

30%

1600

2000

100%

30


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讨论率

%

10%

100

100

100%

10


资金支出流程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管理制度率

%

10%

100

100

10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100

100

100%

10


资金执行率

%

10%

100

100

10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114政务热线是充分整合政务资源、全面扩大政务公开、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的便民服务平台,具有五大功能:一是信息查询。提供并查询全区各级政府机构对外服务联系电话、各部门职责分工、惠民政策等相关信息。二是解答政策。提供各种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公共服务在线解答咨询。三是受理投诉。接受、转办群众的各种举报投诉、问题反映和意见建议。四是提供帮助。对群众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渠道和解决方法。五是反馈民意。通过对各种数据和通话录音的统计、整理、分析,提供月度运行报告,向党委、政府反馈民生热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

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集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政策、行政办事流程、政策执行结果等政务信息咨询、查询、记录反馈社情民意和转接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开咨询的政策不够深入和全面,二是部分热线受理事项办理质量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人员对政策的学习,充分了解,吃透政策,进一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是经一部做好热线管理工作,强化办理、反馈等职能,提高热线受理事项的办理质量。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6533或023-8588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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