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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532R/2021-004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调度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调度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1.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研究,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应急调度中心,为区应急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机构类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级别:正科级

(三)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四)宗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监测、统计分析、调度、网络管理等技术支持

(五)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全区各类自然灾害等情况的远程信息监测,协助开展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督检查。

2.负责各类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统计、分析、报送和发布工作,向公众提供有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以及举报投诉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煤炭生产统计、报送工作;指导各产煤镇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5.负责视频远程监控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正常运行工作。

6.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7.94万元,支出总计57.94万元。本部分的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52万元,占77%;项目支出12.70万元,占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7.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万元,增长9%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5.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万元,递增3.9%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1万元,占6.7%

2)卫生健康支出1.79万元,占3.2%

3)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占3.4%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87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万元,增长4.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2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1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本年度无公车购置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和救灾抢险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今后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车均运行维护费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020年度本单位无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自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3-61271212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调度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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