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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15F/2015-007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5-10-29 [ 发布日期 ] 2015-10-29

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75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全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4.负责对部门和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窗口以及镇(街)设立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5.负责制定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7.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
8.负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审批服务中的投诉案件。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541.45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总支出541.45万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无其他预算外收支。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4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办公等基本支出和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费支出;医疗卫生支出6.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09.7万元,主要用于大厅装修改造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全年三“公”经费总支出8万元,比预算减少了1.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接待50批次,公务接待490人次,比预算减少了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了接待次数及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本年无车辆购置费用,现有公务车1辆,全年发生公务车运行费3.5万元,与预算持平。   

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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