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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203002-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0〕24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要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

1.承担交易公告发布、交易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

2.负责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并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

3.负责评标专家库的运行维护、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协助主管部门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培训、服务。

4.受招标人委托,承担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

5.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承担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綦委编〔2020〕24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设置信息科、审查科、交易科、政府采购科4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8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 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88.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4.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4.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8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26.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5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88.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4.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4.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8万元,比2021年减少8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88万元,比2021年减少2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00万元,比2021年减少64.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家评审等项目减少。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5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出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发改委部门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0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未安排购置公务车辆费用。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兵,联系电话:023-486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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