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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按照调整后的《重庆綦江工业园区(食品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编〔2012〕257号)文件,本单位属区政府派出机构,内设职能部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招商部、规划部、建设管理部、安全部、征地拆迁部(挂群众工作部牌子)。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调整后的《重庆綦江工业园区(食品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编〔2012〕257号)文件,重庆綦江工业园区(食品园)管理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落实食品园投资开发的若干优惠政策;负责食品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负责食品园内的土地整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负责牵头办理到园区落户企业的各种手续,为落户企业做好“一条龙”服务和后续管理工作;
4.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食品园的各项政策性规费的征收管理;
5.负责建设食品园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和园区建设的成本核算、监督和控制;
6.负责食品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具体工作;
7.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协助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入园企业的建筑施工、食品卫生、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8.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园区内的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370.45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370.45万元,分别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3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2万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津补贴、保险、培训、一般公用经费等。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开支。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7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事业津补贴、绩效工资、工会经费、一般公用经费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3.城乡社区事务-其他城乡社区事务-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建设所需,包括企业发展、园区规划及招商引资经费。
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8.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应承担的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全年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8.9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园区内土地征收、发展战略规划、招引资、入园企业服务及相关业务单位公务处理等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公车运行:全年预算7.00万元。
4.变化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比去年相比增加了0.60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优质食品企业入驻。公车运行费与去年相比减少0.50万元,减少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綦江区食品园区管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报财政.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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