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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经信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调整的复函》(綦编办〔2017〕95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地方志工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党史)、机构编制、人力社保、群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依法治区、安全、文化、体育、民宗、卫生、计生、节约型机关建设、议案提案办理的统筹协调、办公自动化、政务网络建设及管理、财务、审计、联系镇街及村(社区)和政务公开工作;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督查、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负责拟定本区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和分解下达经济运行的目标任务,提出调控目标和措施,并负责指导、督查和考核。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意见,定期检查实施效果,并进行预测和预警;组织评价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培育和评选重点企业;统计和发布经济运行相关信息。负责煤、电、油、运、气等重点资源的平衡协调和调度,重点工业品的运输协调和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的审批。牵头统筹协调解决已投产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等服务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策划、宣传和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分析评估、洽谈、签约和服务。负责统筹平衡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指导镇街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负责牵头统筹协调编制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开展以铝铜精深加工为主的材料产业、以新能源汽车及汽摩零部件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以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构件为主的建筑现代化产业等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负责拟定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工作。策划和储备产业发展项目,拟定项目固定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统筹协调解决在建项目中的重大问题等服务工作;对固定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进行预测、指导、督查和考核;统计和上报固定投资及招商引资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本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统计和发布工业园区、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相关信息。负责受理、交办、承办、督办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会同本委经济运行科、信息产业科、科教融资科、安全环资科等科室拟定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对支持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会审后提出建议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负责本区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拟定信息化和相关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社会信息化、经济信息化、信息安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无线电管理、“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及其产品的认定认证。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创意产业发展、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制度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科技进步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化、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实施。拟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指导企业上市融资和金融机构融资。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负责指导本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工业行业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电力、天然气、船舶工业等生产企业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安全生产重大事件。负责应急管理、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及储备和救援物品及物资的调度工作。负责牵头协调编制本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CNG压缩加气站的选址审批和管理。协调组织工业环境保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负责指导本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依法治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停撤企业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及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参战、涉核、老复员军人和企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待遇落实工作;指导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关闭破产和解体解散,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企业办水电气等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和群众工作,受理、交办、承办和督办信访维稳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和涉稳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经信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调整的复函》(綦编办〔2017〕95号)文件精神,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招商引资科、产业发展科(挂工业园区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企业指导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科教融资科、安全环资科(挂应急管理科牌子)、信息产业科。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9号)文件精神,本部门设置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挂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局牌子)、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人员编制41个(其中:行政编制24个,事业编制17个),实有在岗人员46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39人,临聘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万元,比2018年增加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万元,比2018年增加9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72万元,比2018年减少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已于上年支付完毕,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等重点工作。

綦江区经信委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0.5万元,比2018年减少29.4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8年减少1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18年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3台车配置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5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办公用房2665平方米,价值55.34万元;公务车辆3台,价值46.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6.82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鲍晶琦    联系方式:鲍晶琦,电话:023-486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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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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