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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22XG/2022-001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重庆市綦江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负责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监管事务性工作,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事务性工作;负责承担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上交通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参与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置工作。

2.贯彻执行港口、航道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负责港口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港口码头经营秩序、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的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航道、航标、航运大坝、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收集航道有关信息,做好相关报表工作;负责港口、航道统计工作;闸工房维修维护,航运大坝除险加固;桥区航道维护;船闸管理,船闸日常维护及启闭工作。

 3.贯彻执行水路运输法律法规政策、船检规范及上级有关精神;负责水上交通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和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采购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负责GPS监控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现场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水路运输市场现场监管工作;负责实施辖区水上应急救援及救援物资管理工作;负责水上汛情收集发布工作。

5.应急救援场地、设施建设,购置必要的救援设备、物资等;配备相关人员并开展日常事务活动;基地建设也维护工作。

6.码头功能所需的场地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保障码头运行必需的人员经费,开展日常办公活动。

7.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基本运转事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7名,内设行政办公室、海事安全科、港口航道科、运政综合科、财务科、现场监督站。主要职责: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等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中心管养綦江河、蒲河、清溪河、藻渡河4条河流航道181公里,船闸13座、渡口24道。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3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7.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3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3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37.4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33.8万元,正常调资调薪,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2.4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8.6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运转性办公经费列在项目里,而2021年列在公用经费里。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44万元,比2020年增加1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34万元,比2021年增加13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7.1万元,比2020年减少78.6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运转性办公经费列在项目里,而2021年列在公用经费里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2020年减1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0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0年减少17.7;主要原因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2.48万元,比上年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原则,缩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57.1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共有公务车辆3辆,其中皮卡车1辆,轿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静  联系方式:023-4867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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