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区科技局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8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设置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挂纪检监察室牌子)、科技发展科(挂政务服务科牌子)、成果市场科。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研究,设置重庆市綦江区科技情报所(挂重庆市綦江区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牌子)。重庆市綦江区科技情报所是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8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符合本区发展的科技政策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的科技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组织开展科技考核,督促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4.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科技创新及科技进步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5.负责区级科技企业的认定和管理。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重点新产品的申报初审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科技项目。组织区级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跟踪、监督、验收等工作。组织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市级、国家级科技项目。
7.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区级科研机构、科技平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统计工作。
8.负责全区科技成果鉴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成果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负责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和科技智力引进工作。
10.负责全区科技经费的安排、使用、监督和管理。拟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
11.指导全区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科技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12.指导、协调各街镇和区级各部门科技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63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42万元,上年结转6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637.42万元,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5.55万元,主要用于区科委机关工资、津补贴、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职工培训等;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134.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区科委机关水电、通信、会议、培训、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劳务和其他办公费等支出;二是区科技情报所工资、津贴、绩效、工会经费、职工培训等;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50.00万元,主要用于专利资助、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和众创空间建设等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3. 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 0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2.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全年预算12.00万元,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綦江委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与区外科技交流、技术引进、业务指导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预算未公开,在全区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另行公开。全年常年性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
 
附件3-綦江区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科委).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