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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綦编办〔2018〕100号文件关于綦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试行)的通知,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具体机构编制事项的重新核定工作,待党政机构改革时按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单位构成。

按照綦编〔2018〕100号文件设立本部门,内设机构暂定10个,分别是综合科、党群工作科、财务科、规划发展科、征地拆迁科、景区建设管理科、水务建设管理科、信访投诉科、安全管理环境保护部、招商分局。

(三)机构改革情况

无。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88.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88.19 万元,比2018年增加 22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 万元,比2018年增加4.0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272.19  万元,比2018年增加2267.99  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等,主要用于北渡铝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石壕镇、永新镇、石角镇、隆盛镇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工程(二期)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20 万元,比2018年增加 2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比2018年增加 20 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2018年末资产总额68.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8.41万元,无房屋等固定资产,无公务用车。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黎均桥      联系方式:(黎均桥,电话:023-48699030)


附件下载:

45-103008管委会綦江区2019区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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