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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15F/2015-0076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5-03-19
  • [ 发布日期 ]
  • 2015-03-19

重庆市綦江区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和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经汇总,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中“三公”经费为8,082.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0万元,公务接待费3,112.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20.31万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在市级指导下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三公”经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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