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其它单位

[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15F/2023-001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各部门之间、政法各部门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

3)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政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5)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6)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各部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重庆市綦江区法学会。

9)落实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加强国家政治安全和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10)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设置7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安全科、政治处、执法监督科、综合治理科、维稳指导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增加247.93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97.4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增加247.9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5.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5.73万元,比2022增加24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47万元,比2022增加11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31.25万元,比2022增加136.1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44万元,比2022年增加5.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22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44万元,比2022年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2022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均预算在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6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31.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小琪      联系方式:023-486716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