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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文化报务体系建设、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2)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镇街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体育工作。(3)制定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4)推进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建设,指导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5)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区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6)负责管理全区文化遗产事业;负责全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承担项目规划、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职责。(7)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实行过程管理。(8)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审核、申报和监管;负责指导、检查广播电视播出工作。负责对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9)负责管理全区图书、报纸、期刊(含内部报刊、内部资料)、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以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和发行。(10)负责监管全区文化、体育市场,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出版物市场、印刷品市场、电子产品市场、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1)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县)政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自治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14〕14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4〕67号)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简称“区文化委”),加挂重庆市綦江区体育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綦编〔2014〕4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党群政工科(挂纪检监察室牌子)、财务科、产业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公共文化科(挂文化遗产保护科牌子)、传媒管理科、新闻出版科、体育科。下设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文化馆、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綦江区图书馆、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重庆市綦江区体育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3.0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24.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4.68万元,比2018年减少4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46万元,比2018年增加14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增加工资标准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51.37万元,比2018年减少47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工资、报基本运转,减少部分项目支出等。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9.66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66万元,比2018年减少783.3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地方文化促进中心改制投入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体彩公益金安排的教育赛事等专项资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7.64万元,比2018年减少6.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14万元,比2018年或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部分下属单位无公务接待费预算,2019年度有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比2018年减少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减少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1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9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9.74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5749.7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9911.16平方米,价值1996万元,车辆4辆,价值56.61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绍里 联系方式:  (张绍里,电话:18983851815)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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