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区文化旅游委

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田径、篮球、射击、射箭、游泳、跳水、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举重、散打等项目的规划发展,负责各重点项目运动员的选材、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2.负责每年参加市级以上计划内赛事各项目运动员的组建、训练及参赛工作,负责参加四年一次的重庆市运动会区级队伍(代表团)的筹备及参赛项目队伍的组建、训练和参赛工作。

3.负责指导重点项目布点校、传统项目校的训练工作。  

4.负责向上级体育运动专业队和大中专院校输送运动员苗子。

5.负责教练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体校运动员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6.负责青少年体校财产管理工作。

7.协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8.负责各训练项目运动员的科研、医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为区文化旅游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宗旨为培养竞技体育运动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下设办公室、竞训部等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1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减少3.55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17.8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8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3.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5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86万元,比2021年减少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6万元,比2021年减少3.5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2.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体校日常训练及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1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2.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绍里;  联系电话:023-48678206

附件下载:

附件3:綦江区2022部门预算公开附表(体校).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