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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15F/2019-01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2-18 [ 发布日期 ] 2019-02-1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綦编〔2012〕225号文件,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区政府领导下,草拟区政府年度或阶段工作安排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审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

3.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对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6.负责向区政府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

7.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区政府领导报告。

8.负责组织办理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工作,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9.组织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10.组织、指导、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

11.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

12.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组织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13.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

14.负责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

16.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綦编〔2015〕13号文件调整机构编制后,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值班室)(正处级)设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綦编〔2012〕285号文件精神,设置下属事业单位綦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綦编〔2017〕34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下设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减灾办),是区减灾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与区政府应急办合署办公,负责区减灾委日常工作。

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科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综合科(议案提案科)、调研科、信息科、党群科、机要科、行政科。

綦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值班室)内设政务值班科、应急处置科,减灾办合署办公后增设减灾工作科。

綦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内设综合管理科、信息采编科、网站管理科、运行维护科(技术服务科)、政务公开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

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法制办划转到区司法局,区政府应急办划转到区应急管理局,将原区委区政府督察室一部分督察职能划转到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公务车辆管理等职能划转到区政府办公室,设立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2.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2.89万元,比2018年增加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29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6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工资福利政策的调整使人员工资有所增长,随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也相应增长等,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养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拨款收入保障到位,补发2017年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较2018年有所增长。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及活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76.6万元,比2018年增加25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綦江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此项经费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对外宣传工作、招商引资、经济协调发展、议案提案办理、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政府公报、专题调研工作、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政务信息工作等重点工作。

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7.5万元,比2018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比2018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公车运行经费,使公车运行费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1.26万元,比上年增加23.8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9.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未资产总额107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1.4万元,固定资产501.1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5.9万元,公务车辆7辆146.1万元,其他资产349.1万元。资产减少主要是经过资产清查,有一套1998年取得的住房上账,价值5.9万元,经财政批准对公务车改革及以前年度处置未下账的汽车13辆轿车资产281.5万元下账,报废一批资产原值72.6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台敏  联系方式:023-4866309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区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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