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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与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管理体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綦﹝2013﹞6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由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调整为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后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一)   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
(二)   隶属关系: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
(三)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四)   机构规格:正处级
设置6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财务科;3、房屋保障政策科;4、资产管理科;5、租金征收科;6、建设维护科。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管理体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綦编﹝2013﹞6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 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二)具体组织实施区政府确定的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房源储备、投放计划,配合实施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的政策性资金安排。
(三)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轮候、配租和购买、出售、回购及交易审核工作。
(四)配合制定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审核公租房销售价格。
(五)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的租金收取、营业用房公开招租等经营管理。
 (六)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的住用安全,开展排危解困、大修和日常维护;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以共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建立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分析有关住房保障情况;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的档案管理。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2168.4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38.4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安排600万元,主要是通过本单位租金非税收入执收职能取得)。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0万元,上年结转经费为1160.97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2168.44万元,上年结转为1160.97万元,共计:3329.41万元。支出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16.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4.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职工活动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0.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廉租房支出1044.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0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支出618.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维护等事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5.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全年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接待、交流等。
公车运行:全年预算10万元,车辆用途是勘察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场,调查保障性住房维修、租金征收,宣传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保障性住房安全检查、管理等事宜。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10万元。
 
 

綦江区住房保障局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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