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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綦编〔2012〕236号和綦编〔2013〕15号文件,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勘察设计科建筑管理科开发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基础设施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安全科、民防工程科。检监察室1个。下设28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6个,分别是:

1.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

4.重庆市綦江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

5.重庆市綦江区古南村镇建设管理所

6.重庆市綦江区文龙村镇建设管理所

7.重庆市綦江区三江村镇建设管理所

8.重庆市綦江区横山村镇建设管理所

9.重庆市綦江区中峰村镇建设管理所

10.重庆市綦江区郭扶村镇建设管理所

11.重庆市綦江区永城村镇建设管理所

12.重庆市綦江区丁山村镇建设管理所

13.重庆市綦江区新盛村镇建设管理所

14.重庆市綦江区扶欢村镇建设管理所

15.重庆市綦江区石壕村镇建设管理所

16.重庆市綦江区隆盛村镇建设管理所

17.重庆市綦江区永新村镇建设管理所

18.重庆市綦江区篆塘村镇建设管理所

19.重庆市綦江区三角村镇建设管理所

20.重庆市綦江区打通村镇建设管理所

21.重庆市綦江区赶水村镇建设管理所

22.重庆市綦江区安稳村镇建设管理所

23.重庆市綦江区石角村镇建设管理所

2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村镇建设管理所

25.重庆市綦江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所

26.重庆市綦江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所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36号、綦编〔20153,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拟定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目标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2.负责城乡建设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装饰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开发行业协会的业务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指导街镇(园城)城乡建设工作;牵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村镇建设等工作。

4.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区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建筑活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使用;负责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7.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负责为非国有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   

8.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的目标考核。

9.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筑修复建设;指导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

10.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

11.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现代化小城镇和示范村镇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

13.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等的认证、研发,指导建筑材料革新工作。

14.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和引进人才工作;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5.负责制订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疏散基地等的选址和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设施的日常管理;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民防办公室履行的其他职责。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7.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7.44万元,比2016年减少21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54万元,比2016年增加219.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68.90万元,比2016年增加6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00.00万元。上年结余2071.42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管理结余464.42 万元,保障性支出结余1607万元。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2.27万元,比2016年减少24.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6年未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4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27万元,比2016年增加15.2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1.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7万元。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5777.44

一、本年支出

7848.86

7348.86

 500.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277.4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500.00

教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18

172.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2.98

112.98

 

 

二、上年结转

2071.42

城乡社区支出

5852.30

5352.30

 500.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71.42

住房保障支出

1711.4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其他支出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7848.86

支出总计

7848.86

7348.86

 500.00

 



表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5491.61

5777.44

1808.54

3968.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6.40

172.18

172.1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6.40

172.18

172.1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3.18

143.64

143.6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3.22

28.54

28.5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3.99

112.98

112.9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3.99

112.98

112.9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8.35

31.56

31.5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62.40

68.50

68.5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4

12.92

12.92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127.63

5387.87

1418.97

3968.9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231.63

3333.97

1418.97

1915.00

    2120101

     行政运行

454.10

586.59

586.59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15.17

440.00

440.0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730.78

514.13

194.13

32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731.58

1793.25

638.25

1155.00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30.00

3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会公共设施支出

30.00

30.00

  21208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0

500.00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0

  50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896.00

1523.90

1523.9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896.00

1523.90

1523.9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3.59

104.40

104.4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3.59

104.40

104.4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3.59

104.40

104.40

 

备注:本表反映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808.54

1579.01

229.5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285.55

1285.55


  30101

  基本工资

387.57

387.57


  30102

  津贴补贴

155.21

155.21


  30103

  奖金

23.25

23.25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1.68

121.68


  30107

  绩效工资

277.92

277.9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19.92

319.9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49

35.96

229.53


  30201

  办公费

9.87

9.87


  30202

  印刷费

5.88

5.88


  30203

  咨询费

4.50

4.50


  30204

  手续费

2.80

2.80


  30205

  水费

3.10

3.10


  30206

  电费

5.05

5.05


  30207

  邮电费

16.09

16.09


  30208

  取暖费

0.46

0.46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0

1.00


  30211

  差旅费

84.60

84.60


  30213

  维护费

5.80

5.80


  30214

  租赁费

1.41

1.41


  30215

  会议费

9.87

9.87


  30216

  培训费

13.05

13.05


  30226

  劳务费

1.00

1.00


  30228

  工会经费

17.40

17.40


  30229

  福利费

15.80

15.8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50

31.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5.96

35.9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35

0.3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7.50

257.50


  30301

  离休费

9.28

9.28


  30302

  退休费

143.63

143.63


  30309

  奖励金

0.19

0.19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4.40

104.40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7.00

37.00

37.00

50.00

62.27

52.27

52.27

10.00




表6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277.4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500.00

教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18

事业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2.98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

5852.30

其他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711.40

 

 

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5777.44

本年支出合计

7848.8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2071.42

 

 

收入总计

7848.86

支出总计

7848.86



表7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其中:教育收费

合计

7848.86

2071.42

5277.44

5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18

172.1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2.18

172.1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3.64

143.6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8.54

28.5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2.98

112.9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2.98

112.9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1.56

31.5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68.50

68.5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2

12.92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852.29

464.42

4887.87

50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798.39

464.42

3333.97

 

 

 

 

 

 

 

    2120101

     行政运行

597.59

11.00

586.59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40.00

440.0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547.53

33.40

514.13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793.27

0.02

1793.25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450.00

420.00

3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会公共设施支出

450.00

420.00

30.00

 

 

 

 

 

 

 

  21208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0

500.00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0

50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523.90

1523.9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523.90

1523.9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11.40

1607.00

104.4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11.40

1607.00

104.4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11.40

1607.00

104.40

 

 

 

 

 

 

 

 

 

 

 

 

 

 

 

 

 

 

 

 

 

 

 

 

 

 

 

 

 

 

 

 

 

 

 

 

 

 

 

 

 

 



表8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5777.44

1808.54

3968.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18

172.1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2.18

172.1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3.64

143.6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8.54

28.5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2.98

112.9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2.98

112.9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1.56

31.5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68.50

68.5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92

12.92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387.87

4887.87

3968.9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333.97

3333.97

1915.00

 

 

 

    2120101

     行政运行

586.59

586.59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40.00

440.00

440.0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514.13

514.13

32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793.25

1793.25

1155.00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30.00

30.00

3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会公共设施支出

30.00

30.00

30.00

 

 

 

  21208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0

500.00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0

  50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523.90

1523.90

1523.9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523.90

1523.90

1523.9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4.40

104.4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4.40

104.4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4.40

104.40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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