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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15F/2016-008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6-02-19 [ 发布日期 ] 2016-02-19

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和督查考核科。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75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全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4.负责对部门和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窗口以及镇(街)设立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5、负责制定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7.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
8.负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审批服务中的投诉案件。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391.39万元,全部属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39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办公等基本支出和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项目支出;医疗卫生支出8.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全年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全年预算1.2万元,根据綦江委办[2013]120号和綦江区机关事务局白头[2014]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各类来我单位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公车运行:因公车改革,本年预算数据未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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