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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安排部署十四五期间就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1-2025年就业创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稳就业的战略部署,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体制和机制,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保障全区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发展环境

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累计新增就业8万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万元、年均增长 9.5%,城乡收入比缩小到 2.1: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8821人,全面消除贫困对象“零就业”家庭,实现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完成,为开启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主要目标

持续关注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伍军人、建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扶持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自主创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力度,支持大学生创客空间建设,扶持一批创业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常态机制,帮助城镇困难就业人员及时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促进贫困人口稳岗就业,防止返贫;服务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回引农民工1万人,培训劳动力6万人,劳务输出20万人次。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牢固树立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理念。要突出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位置,依托汽摩整车及零部件、铝铜精深加工为主的新材料、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健康食品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四大主导产业,加强渝黔合作,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培育更多跨界融合、面向未来的就业创业沃土,开发更多新型就业模式。严格执行有关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二)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畅通创业创富通道,激发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合理增加贴息资金投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交叉信息验证等方式,科学评估还款能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网络平台创业主体和小微企业创业主体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充分抓住国家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的契机,深入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示范街道建设。持续开展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大力培育推荐大学生参加启航计划等创业项目,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初创企业的场地支持、设施提供、房租减免、住房优惠等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创业成本。

(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大力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定制服务,扎实推进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确保每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贫困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分类确定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搭建见习、培训、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就业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 1624 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 312 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二是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及稳定就业。积极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充分挖掘新就业形态,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三是推动其他重点群体就业。推动返乡创业园区建设,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持续开展元旦春节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区保持充分就业社区(村)达90%以上,建成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5个以上。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帮扶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困难妇女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四)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我区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制定职业培训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好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等项目,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转岗培训,加强对企业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的业务提升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技术骨干核心竞争力。面向市场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变化联动预警机制、培训课程动态调整机制、资金投入与培训效果评估挂钩机制,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制定教学计划等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

(五)就业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完善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按规定在区内任一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按规定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实施分类帮扶和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专项活动。

(六)统筹推进失业保障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对不裁员或少裁员,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参保企业,按照规定返还其相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完善失业保险预警和失业监测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调控失业的应急反应能力,积极研究和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工作措施,重视社会保险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形成社会保障和就业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七)加强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与教育;二是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三方的法制教育,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工作制度;三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扩大巡视检查覆盖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四是在建设工程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积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五是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机制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六是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仲裁程序,巩固和完善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健全和完善劳动人事仲裁监督机制;七是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

(八)抓好淘汰煤矿落后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按照企业主体、地方组织、政府支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采取企业内部挖潜、转岗就业创业、内部退养、公益性指标等多种渠道分流解决职工就业问题,指导企业按规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对涉及人数多、安置任务重、稳定压力大的重点地区和企业,要重点监控,制定应对预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失业风险。落实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分流安置职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妥善处理失业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九)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能力

坚持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就业服务项目化,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搭建共享发布平台,开展就业信息分析利用,引导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整合各单位资源和力量,不断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跟踪调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的大就业工作格局,充分协调和调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区就业创业工作。

(二)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投入

一是建立常态化的就业创业工作资金投入机制,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投入比例;二是加大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三是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四是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投入力度,及时补充担保基金缺口,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就业促进法》、《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等各级有关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政策,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知法、用法、依法促进就业的良好法治环境和全民自主创业、积极就业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宣传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每年定期表彰一批创业就业先进典型、先进人物、先进企业,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后创业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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