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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099 | [ 发文字号 ] | 綦江财发〔2023〕84号 |
[ 主题分类 ] | 文秘工作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5 |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废止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财法〔2023〕1号)文件精神,经区财政局2023年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将《綦江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綦江财发〔2013〕472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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