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部门镇街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 应对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5-00066
  • [ 发文字号 ]
  • 綦地指〔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9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防指成员单位,区地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市应急局2024年5月25日召开的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及《关于做好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渝地指办〔2024〕11号)文件要求,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本轮强降雨天气临灾会商研判会。

经会商研判,区地指、区防指决定于2024年5月25日18时起,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入战时状态。一要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雨情水情,落实分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内涝、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对水库、桥梁等涉水工程的巡查排险,严防次生灾害发生;二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点“三查”工作,如有险情,果断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并妥善安置;三要强化值班值守,前置队伍力量,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街镇、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区防指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防汛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电话:023-61271258,传真:023-61271200)。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25日

綦地指〔2024〕1号 关于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ofd.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