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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2-000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复函

戴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市属国企剥离移交老旧小区长效治理机制的建议》(第99号)收悉。经与民政局、国资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城镇老旧小区的定义,我区老旧小区的范围包含古南、文龙、通惠、新盛及三江五个街道,建成于2000年前(局部可扩大至2005年)、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得住宅小区。我区现有老旧小区116个,涉及2271栋、3162个单元、37623户、建筑面积361.38万平方米,拟分年度、有计划实施。

二、合理规划逐步实施

按照国办发〔202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工作目标的要求,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一是我委制定了《綦江区“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规划》,规划中明确了改造时限、范围、面积、惠及人口、改造内容及达到的效果,二是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纳入了项目储备库,按照逐年“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630

(联系人:罗正,联系电话:136182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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