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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4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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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桥河工业园区道路交通指示灯时间的建议》(第2025004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研分析,我局认为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可行,我局现已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针对调整主次干道红绿灯配时建议,经我局对桥河园区道路通行车流进行分析研判后,现已在桥河园区优化制定早晚高峰时段(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平峰时段等多套灯控配时预案,缩短车流量较大道路的通行等待时间,优先其通行需求。经视频巡查确认,自完成灯控优化配置后,桥河园区道路车辆全天通行效率得到大幅改善。

二是针对安装智能红绿灯系统和增设手动控制斑马线信号灯设备建议,我局已结合道路路面宽度,参考行人1米/秒的步行速度标准,完成对桥河园区片人行横道灯控配时的优化调整,缩减行人通行时长的同时基本满足群众通行需求。我局后续将会同重庆交通大学再次对该道路人车通行流量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酌情采纳良好建议,并将结合桥河园区片区道路交通整体规划建设实际,对该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优化调整,确保道路通行秩序畅通有序。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潘严,联系电话:13996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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