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复函
范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餐饮消费配套临时停车区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第一条设立临时停车区的改善建议可行。经统计,截至2024年底,城区共有停车位总数9万余个,汽车保有量165300辆,其中小汽车保有量(不含摩托车)131700辆,存在高峰时段车位需求大以及局部区域停车难等问题。根据2025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一般不得设置临时停车场。因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确需设置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经调研,由于滨河大道千山天域段周边配建停车位和地下停车场能够满足周边停车需求,因此暂不考虑将临时停车区设置在滨河大道千山天域段。第十九条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按照集约利用、审慎合理的原则,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合理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并遵守相关规定。2025年6月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在普惠路段设置路内泊位临时停车区作为试点区域逐步推向其他餐饮区。但由于靠蛮蛮烟酒行路段存在两个公交车站,根据《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公交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因此将路内泊位临时停车区设置到靠豪生酒店路段,预计设置35个路内停车泊位供餐饮消费者使用,停放时间为下午5:30至次日早上7:00。
第二条加强临时停车区管理的改善建议可行。普惠路段临时停车区为严管路段,完善相关标示标线,设置4块指示牌,明确标注起止路段和停放时段,临时停车区仅限于餐饮客流高峰期使用,其他时段不得随意停车。区交巡警支队严格执法保障临时停车区的秩序,通过“电子抓拍+人工巡查”的方式查处超时停放车辆,保证限时车位合规使用。
第三条共管临时停车区的改善建议可行。经实地走访后组织普惠路段试点区域内的31家餐饮企业座谈,沟通协商后由商家自行组织人员开展车辆停放引导工作,维护临时停车区的停车秩序。
此复函已经池小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联 系 人:雷博,联系电话:138967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