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05号建议的复函
张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检查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50005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我区涉企行政检查存在“频次过高、多部门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为规范我区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并全力推进落实。目前,建议中提出的三项核心措施均已在我区落地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制度”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全面清理与编制发布。按照《重庆市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全区35个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了彻底、系统的清理,并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全区共梳理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046项。所有清单均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官网及区级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实现公开透明。
二是“清单之外无检查”原则严格执行。 严格按照“无法定依据不得列入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检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检查活动,必须依据公布的清单进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清单外检查事项。同时加强专项检查管理,实行年度数量控制和审核批准制度,严控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等,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指导、考察、帮扶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三是清单动态管理与结果应用深化。 建立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需要,定期对清单进行更新,确保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强化对涉企检查结果的分析研判与应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企业发出整改建议书,有效提升了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预防性作用。
二、关于“逐步改进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制发《綦江区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领域的常见执法场景,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该机制实现涉企联合执法“场景创建—计划编制—任务发起—现场实施—监督评价”全生命闭环管理,着力破解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和执法盲区等难题,建立了高效的信息共享、计划会商、联合实施、结果互认的工作模式。同时组织10家重点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推出首批30个涉企“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针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10个重点监管领域,形成首批《涉企“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涵盖矿山、危化品、餐饮、养老院、汽修、商超、农资等相关企业检查事项共计800余项,整合率达到78.6%,推动实现力量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三赢效果”。
二是深入实施“信用+执法”数智化分类监管。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信用”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根据企业的类型、规模、行业特点、生产经营风险、历史处罚记录、整改落实情况等多维度信息,将全区1.7万家企业精准划分为A、B、C、D等四级。截至目前,全区A级企业0.33万家、B级企业1.14万家、C级企业0.19万家、D级企业0.06万家,通过为企业“赋信”,实现为市场“赋能”。在市级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框架下,全区31家涉企执法部门结合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不检查,B级企业抽查频次同比减少30%,C、D级企业强监管;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每次发起专项检查任务时,充分运用企业信用等级来确定被抽查企业比例,A级企业抽查比例可低至0%。
三、关于“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重点问题与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13个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抽查各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25份,现场督查执法过程10次。截至目前,已建及拟建相关制度9个,整治推动具体实事办理5件。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涉企检查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
二是健全常态化社会监督机制。与区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发布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明确征集范围和投诉举报方式,同时运用“民呼我为”、企业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渠道公开畅通。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打造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邀请2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担任涉企执法监督员,组织参与执法检查现场观摩12次、专题座谈会9次、调查问卷2次,有效发挥了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此复函已经刘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4日
(联 系 人:张明剑,联系电话:1388376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