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159号建议的复函
陈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鱼栏咀水库多跨协同综合行政执法“一件事”场景建设的建议》(第20250159号)收悉。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三角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三角镇鱼栏咀水库监管执法中存在“监管队伍监管难度大、执法取证难度较大、周边居民行为不可控、水库周边基础设施标识易损坏”等四个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为切实提升鱼栏咀水库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区司法局牵头,召集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等10余家区级部门以及三角、横山两个镇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就鱼栏咀水库多跨协同综合行政执法“一件事”场景建设进行座谈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基础工作方案。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重构组织底座。一是下放执法权。将《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中涉及水库管理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纳入三角镇自选赋权事项清单,对三角镇赋权执法事项选择实行特殊管理。二是厘清职责边界。厘清源头防控、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界限,编制形成“两类清单”,推动形成职能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合理、管理边界清晰的工作体系。主要是梳理事项清单和边界清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机关水源地生态保护执法监管权责清单、渝綦水务管理事项清单和网格员(志愿者)参与协助事项清单。边界清单主要是就水源地保护中职责边界模糊和需要配合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框定协作范围,分清主次责任,有效解决推诿扯皮的问题。三是组建工作队伍。推行跨域执法集中管辖。出台《綦江区鱼栏咀水库区域行政执法集中管辖实施方案》,由三角镇在鱼栏咀水库横山镇片区行使生态保护执法集中管辖权,明确集中管辖区域、事项、溯及力、交接与实施流程、实施保障等内容。组建水源地保护“一支队伍”,人员包括:三角镇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运行“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执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执法监管工作。渝綦水务公司鱼栏咀水库管理处巡查员队伍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日常巡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劝阻、制止违法行为。对劝阻或者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与护林、保水工作相关的网格员、志愿者协助开展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相关巡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妥善处理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发现问题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二、重塑流程机制。一是流程梳理再造。梳理“保护—监管—执法”工作全流程,包括分工处置流程与协同办理流程,并以流程图形式展现。运用“执法+监督”应用中的“执法监管一件事”模块办理执法业务和监管业务,提升“一件事”数字化水平。依托“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将水源地生态保护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纳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平安法治板块”统筹指挥、流转办理。例如,渝綦水务发现问题上报141,指挥中心调取现场监控利用音柱进行远程喊话驱离并调度指挥执法人员前往执法,执法人员利用掌上执法APP高效办案,执法监督人员运用“执法+监督”应用高效监督。二是构建治理联动机制。建立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沟通协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行刑衔接、执法互认、执法协作、执法培训、普法责任制、应急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由三角镇负责统筹协调辖区派驻或包片等方式下沉的执法力量,共同开展好日常联合执法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鱼栏咀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执法监管“一件事”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借助平安法治指挥实战驾驶舱等平台渠道,运用即时通讯技术实时沟通交流、协商解决日常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提升沟通效率,强化案件办理、工作指导、交流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效率。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制定《鱼栏咀水库年度联合执法方案》,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由三角镇根据方案有计划牵头发起“综合查一次”邀约,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关联部门在线应约并形成“一支队伍”,定期巡查保护范围内垂钓、游泳、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毁林等破坏水源地生态的违法行为。三角镇运用场景式平安法治指挥实战驾驶舱指挥调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水库管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应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和掌上执法APP取证办案。各部门可通过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网络通讯、会议交流、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相互通报执法监管过程中收集、掌握、处理的相关投诉举报、行政许可数据、案件办理情况,对通过监管执法或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如涉及的相关主体或行为系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按照《綦江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及时移送。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处理。加强与法院沟通,对各部门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依职权调查收集的各类证据材料,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规定的,原则上可互相认可,可互相援用,必要时可实地核查证实。需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定职权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提交执法协作文书。区级执法部门综合运用“集中授课、跟班轮训、模拟办案、案件分析、案件带办、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常态化、实战化业务指导培训。联合编制鱼栏咀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办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编制并完善《鱼栏咀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联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能力。建立健全联合应急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启动快速响应程序,按照应急预案多部门同步介入处置,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重组多跨资源。一是资源梳理整合。梳理各单位在鱼栏咀水库生态保护方面人、财、物、技等方面资源,在区司法局的协调下有机整合,充分支撑水库五跨协同综合治理。首先是强化网格资源整合。优化水库网格片区,每片区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推动渝綦水务公司巡查人员进网格,应用141基层智治平台开展巡查;村居、企业网格员以及聘用的志愿者开展日常巡查,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在巡查时发现违法线索通过基层智治平台上报并依法劝阻、制止违法行为。劝阻或者制止无效,或遇到难以处理的违法案件,联系镇执法大队,镇执法大队队员联合相应部门进行执法。其次是在水库大坝左岸路口处设立公安类治安亭,由派出所派民警或协警常驻值守,有效维护库区治安,高效处置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配置一辆电动治安巡逻警车,定时、不定时现场巡查,及时发现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对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协调处置。再次是构建“步巡+视频监控巡+无人机巡”水陆空联动巡查体系,实现“现场管理+远程治理”双轮驱动。建设电子围栏,投建智能摄像头,增配专用无人机,提升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能力,有力破解水域面积大、执法力量不足等难题。探索远程柔性执法新模式,推进水源保护执法监管工作向数字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型升级,在重点区块安装喊话音柱,配合无人机高空喊话功能,通过“监控+喊话”的形式进行劝离与警示告诫。最后强化指挥调度。整合水源地电子围栏数据,智能摄像头监测数据、无人机巡查数据、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数据,全量接入场景式平安法治指挥实战驾驶舱,驾驶舱融合AI预警技术,配合喊话音柱实现远程警示驱离功能。推动水库相关执法案件先行先试全部纳入“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基层智治平台等系统进行信息流转与业务办理,充分运用三角镇场景式平安法治指挥实战驾驶舱,发挥三角镇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作用。二是夯实水库管理基础。首先是尽量实现将水库上游乐兴场镇的居民生产生活污水接入到大坝外处理,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村民的生产生活污水交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运维管理,保障库内水质达标。其次是强化预警监测,按照要求开展饮用水源例行监测与全指标监测,在水库库尾主要来水源处以及饮用水源取水点附近建设水质自动化监测站,全天候在线监测来水水质情况。再次是加强水库规范化建设,加强水库管理制度建设。设置明确的饮用水水源地界碑、界桩,明显的交通警示牌等警示标志以及河(湖)长制公示牌、涉水涉林保护宣传牌等设施。2025年区水利局计划下达渝东自来水公司綦江分公司水利发展资金30万元,用于鱼栏咀水库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最后是完善护栏设施,加强物理隔离,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保护管理,通过视频监控及时发现防护栏的损坏情况,并组织人员迅速修复。加强应急防护设施建设,防止运输油类、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
此复函已经刘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4日
(联 系 人:张明剑,联系电话:1388376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