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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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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程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镇域乡村发展规划中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力度的建议

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群众的能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积极支持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同步纳入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村便民服务中心属于村庄基础设施,将在指导镇街编制村庄规划时布局为公用设施用地,通过村庄规划整体布局、通盘考虑,推动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为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留足空间。同时,我委也将加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接沟通,积极提供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人员配备、基础设施配备等方面数据和支撑文件。在各类镇域规划评审会上积极直言,努力保障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完善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提出自身文化建设所需的文化阵地面积及人员、设施配备。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委会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基层文化事业发展,竭力提升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群众文化幸福感、获得感。

二、关于配备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确保专职专用的建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主要结合区内重点工作需求、资金保障能力、就业困难人员总量等情况进行,岗位设定、人员招聘、公示、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等由各用人单位按照程序实施。目前,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1594个、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开发530个,全区共有公益性岗位2124个。

20245月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保补贴等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4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使用就业资金应科学控制全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总量比例。其中,主城都市区区县原则上不超过15%,两群地区区县不超过30%2024年,我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占就业补助资金比例42.19%。按此规定,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进一步加大岗位优化力度,逐步规范公益性岗位补贴在就业补助资金中的占比。建议各街镇综合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上脱贫人口等文化素质较低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文化素质相应较高的人员进行转岗等方式,满足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需求。二是按照渝人社发〔2019167号和渝人社发〔202060号文件精神,使用其他资金自主开发公益性岗位。我委针对代表提出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没有专人负责免费开放管理的问题,结合区人社局的建议,将紧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现实需求,持续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辅导和阅读指导等,竭力培训基层文化工作人员。

此复函已经赵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626日        


(联人:熊勇,联系电话:189837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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