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部门镇街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6-27

王科、万清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庙坝市级旅游度假区后续管理的建议》(第281)收悉。感谢你们对高庙坝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与郭扶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管理责任主体

2022年,綦江高庙坝旅游度假区经市文化旅游委认定为市级旅游度假区。市级旅游度假区申报时,认定的监管责任单位为重庆市綦江区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主体责任单位为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前,綦江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南州旅投公司合署办公,负责高庙市级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国企改革后,綦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南州旅投公司相继撤并、改组。20247月,区文化旅游委向区政府上报《关于明确旅游度假区和景区管理机构的请示》。截至目前,区政府暂未明确承接高庙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能的机构。我委将持续关注度假区管理主体的确定工作。

二、建立沟通机制

区文化旅游委、郭扶镇、南州农文旅发展集团针对度假区日常管理、投诉处理等事项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对游客提出的投诉事项及时进行平台转交、电话沟通、反馈处理结果等,确保投诉处理接诉-转办-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我委通过对度假区的日常检查,督促度假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土地续租与管理资金问题

一是关于郭扶水土保持示范园占地未及时续租,群众多次到郭扶镇政府上访,请求解决土地租赁事宜。郭扶镇政府已通过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向农户详细说明机构改革后责任主体变更情况,全力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争取群众的理解。20241月,原南州旅投公司已与郭扶镇龙泉村、高庙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租期从202411日至20271231日。2025年春节前,南州文旅集团已将2024年涉及水土保持示范园土地租赁216户农户的租金支付给郭扶镇,由其代为支付,共支付租赁31.9万元。

二是关于重庆市云海旅游开发公司欠高庙坝旅游度假区管理运营工作经费事宜。目前,南州农文旅发展集团已于郭扶镇协商并达成初步协议,在本月底前支付50万元运营管理费用,后期视资金情况逐步予以支付。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做好高庙坝旅游度假区质量提升的督促工作,并且依托度假区资源,串联郭扶三塘、古松、同心、高庙村营地悬崖崖线的水体、林地、崖壁等自然景观节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涵盖水上浆板训练、飞行营地、露营营地、山地越野骑行道等项目的郭扶镇十里悬崖户外运动目的地,配套服务中心、公厕、步道、标识系统等。培育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策划僚人文化季、乡村振兴骑跑两项比赛等文旅活动和体育赛事。

此复函已经赵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627日         

(联人:李佳曦,联系电话:023-4882475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