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7-28
字体:

九三学社界别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切实优化基础要素保障,推动北渡铝产业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73号)收悉。李德明(督办区领导)高度重视,亲笔批示“该提案质量较高,围绕区里重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单位高度重视,多次与提案人对接,应予高度肯定”。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南州旅投公司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拓展现有要素保障优势方面的建议

(一)强化现行电价优势

关于“充分发挥旗能电铝自备电厂电价优势和电力富余量,充分发挥电价优势”的建议,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北渡铝产业园旗能电铝自备电厂,年富余电量约5亿千瓦时,供电价格为0.37-0.55/度,较国网10kV电价0.55-0.688元/度,具备明显优势。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旗能电铝自备电厂不具备对外供电业务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而綦江区只有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綦江供电分公司具有电力业务许可证,旗能电铝燃煤自备电厂转供周边用户违反了电力法规。

(二)强化用水保障优势

关于“铝产业园企业根据各自生产、生活用水的特点和用量,实施分类供水”的建议,不可行。经到旗能电铝走访调研,旗能电铝表示其自备取水设施供水为自用,无富余,暂不对外。经咨询綦江各给排水公司,园区内企业用水均为非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价格统一执行非生活用水价。因此,此项建议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关于进一步补足现有要素保障短板方面的建议

(一)提升园区内污水处理能力

关于“在现有旗能污水处理厂基础上,重新选址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可行,并已进入实施阶段。由南州旅投公司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000m3/d,预计年底投入使用,收集处理旗能电铝红线外的企业污水。且北渡片区截污干管工程正在实施,确保园区污水顺利汇入主管网,最终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下一步我委将着力保障北渡片区截污干管工程推进,联合南州旅投公司推进新建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营。

(二)提升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区2022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綦发改价〔20233号)文件要求,202311日至2023331日工业、商业、集体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51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04元。331日至今,工业、商业、集体用气价格发改物价部门还未出台新的文件要求,因此我区燃气公司非采暖季销售价格仍按照每立方米3.04元执行。

关于“力争页岩天然气经过脱水压缩处理后直接向铝产业园补充供气,解决园区天然气短期供气缺口问题”的建议,可行。北渡园区现有供气主气源为中石油重庆气矿圣二井(日供气量13-15万方,最大日供气量70万方),补充气源为中石化东页深1井(日供气量0.8-1.5万方),能够满足北渡园区16家用气企业7-13万方日用气量需求。北渡铝产业园现有三处规划气源,一是中石油重庆气矿大岚垭站接管至北渡铝产业园现有159页岩气管道,重庆綦油能源公司(永诚公司子公司)正在开展设计,预计年底开工建设;二是东页深2井至扶欢园区接入东页深1井华盛管道至北渡配气站,重庆綦油能源公司已经开展管线施工,预计7月底完成建设;三是江南线文龙阀室预留有管线接口,可接管至北渡配气站(待建,视北渡供气情况而定)。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区经济信息委,着力保障大岚垭站、东页深2井气源供气管道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北渡产业园压缩天然气(CNG)撬装调峰设备建设”的建议,可行,并已实施。华盛天燃气有限公司已建成撬装调峰设备,其压缩天然气(CNG)撬装调峰设备处理能力为5m3/d,能够解决园区企业错峰用气不平稳问题,目前正在办理充装等经营手续。且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已引入LNG项目,投产后可做北渡铝产业园调峰使用。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要素保障结构机制方面的建议

(一)调整天然气保障结构机制

关于“采用‘集中采购,分类销售’天然气经营模式”及“政府对天然气公司燃气主管网进行国有化收购和燃气集中采购”的建议,不可行。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天然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重庆华盛天燃气有限公司按照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依法取得了北渡铝产业园的供气特许经营权,根据《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除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外,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及期限内,天然气管理部门不得再将特许经营权授权给其他经营企业,或擅自取消、改变特许经营权”,且按照市级整合燃气企业要求,原则上我区天然气经营企业应逐步整合压减。

(二)调整污水处理厂运行模式

关于“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后,调整原有旗能污水处理厂接手的其他企业污水”的建议,可行。由南州旅投公司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000m3/d,预计年底投入使用,收集处理旗能电铝红线外的企业污水。依托新建污水处理厂与企业自备处理设施(日处理量约500 m3/d),能够覆盖园区污水处理需求,并将旗能污水处理厂按生态环境部备案要求作为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南州旅投公司推进新建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营。

本提案办理情况已向李德明(督办区领导)专题汇报。

本复函已经霍小燕董事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管理系统上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713

(联系人:郭家旭,联系电话:15025365004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