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复函
李泳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采购规范化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区属国企采购招投标基本情况
我委紧密围绕国资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区属国企采购及招投标项目监管工作,2024年区属国企共开展31个采购及招投标项目,涉及金额达1.95亿元,所有项目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确保了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合规合法、公开透明。
二、区属国企采购招投标监管举措与成效
(一)主动建章立制,筑牢监管根基
区国资委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区属国企业务特点,编制《产权管理与企业改革课业务流程操作手册》。手册明确项目申报备案标准与流程,细化招标方式判定规则,规范资金审核流程,并清晰划分决策层、执行层职责,为采购和招投标监管构建起完备制度框架。
(二)严格过程管控,保障规范运行
聚焦申报、备案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管。严审企业申报材料,对不合规之处及时反馈整改;细查备案内容,杜绝 “带病” 备案;督促企业规范采购招标现场流程,确保开标、评标、定标公正透明,并做好中标结果备案登记,实现监管闭环,提升监管效能。
(三)创新档案管理,强化信息支撑
推行纸质档案与电子信息“双轨管理”,对采购和招投标全流程资料分类归档留存。借助电子信息登记实现快速检索与深度分析,提高监管响应速度和决策准确性,为精细化监管筑牢信息基础。
(四)深入宣贯培训,锻造专业力量
区国资委梳理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制作电子合集推送给企业工作人员。同时组织点对点精准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复盘等方式答疑解惑,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合规意识,为规范开展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采购制度体系
结合我区实际,针对区属国企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完善,适时出台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的正式制度文件。同时,指导区属国企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采购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分工,规范采购决策程序,加强采购风险防控。
(二)填补小额采购监管盲区
加强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合作,引入网上交易模式,搭建区属国企采购平台,力争将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平台对采购立项、招标、评标、履约评价等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留痕,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采购风险的事中预警,建立健全平台监督机制,有效提升区属国企采购风险防控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区属国企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属国企采购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流程合规性、交易平台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对于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采购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复函已经李乾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蒋家笛,联系电话:18723385008)